中铜华中铜业有限公司高精度铜板带箔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中铜华中铜业有限公司(曾用名中铝华中铜业有限公司)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要求,结合编制的《中铜华中铜业有限公司高精度铜板带箔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公司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检查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建设实际情况及《中铜华中铜业有限公司高精度铜板带箔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精度铜板带箔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中铜华中铜业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建设地点:黄石市下陆区铜鑫路特1号
项目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场地建设,建设规模为60000t/a高精度铜板带箔材,其中,新增铜板带产能为57000t/a,新增压延铜箔产能为3000t/a,现有项目实际产能30000t/a,项目实施后,全厂总产能为90000t/a高精度铜板带箔材。
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1048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6万元。项目已投资为1048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6万元,占总投资的1.3%。
二、主要保护措施
(1)废水
1)生产废水循环系统排污水:本项目净循环水系统的排污水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仅含盐量有所增高,水质洁净,进入污水处理站后外排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浊循环水系统设置核桃壳过滤装置,循环水池中漂浮的废油经过滤装置处理后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酸碱废水:板带车间配置热处理炉、铜带坯表面清洗机组、铜带脱脂清洗机,压延铜箔车间配置铜箔脱脂清洗机、铜箔表面处理机,在生产过程中采用酸、碱液对带材表面进行表面处理,清洗时产生含Cu2+、Zn2+等金属离子的酸碱废水经管道排入酸碱废水处理站,经中和、混凝、沉淀、气浮、过滤、反渗透等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酸雾废气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酸雾淋洗废水定期排入酸碱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酸雾净化塔。
含Cr6+、Ni2+废水:压延铜箔车间1台铜箔表面处理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含Cr6+、Ni2+酸性废水,在车间单独设置废水处理装置,经加药反应、沉淀、气浮、过滤、吸附等处理后,用于制备去离子水,不外排。
废乳液:四辊可逆粗轧机等用乳液进行润滑,乳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废乳液送厂区现有的废乳液处理站进行处理,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办公楼、宿舍、车间卫生间、洗手池等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1)熔炼废气水平连铸车间配置7台水平连铸机组(其中4台已投入使用,另外3台未投入使用)用于锡磷青铜的生产,均采用电感应加热。在锡磷青铜熔炼过程中散发少量P2O5及氧化锡粉尘,熔炼炉正常生产时,炉门为关闭状态,在搅拌、扒渣、转炉时炉门开启,向车间散发粉尘。设计在熔炼炉炉口及向保温炉转送流槽上方设置集气罩,设机械排风设施,2套水平连铸机组分别在熔炼炉炉门上方设排烟罩捕集并采用布袋收尘后分别经20m高排气筒排放。紫铜熔炼时炉体密闭,在搅拌、扒渣、浇铸时产生少量烟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
2)铣屑板带系统配置的4台铣削机组工作时产生少量碎屑,碎屑经集气罩进入除尘装置(旋风分离+布袋除尘)净化处理。收集的收尘灰及铜屑返回熔铸系统利用。
3)轧机油雾板带二车间配置1台四辊可逆粗轧机、1台650mm带宽12辊精轧机采用乳液润滑;原板带车间配置1台850mm带宽6辊精轧机、1台650mm带宽二十辊精轧机,均采用全油润滑(主要成分为矿物油);铜箔车间配置的1台铜箔轧机采用全油润滑(主要成分为矿物油)。轧机在轧制过程中产生含油雾废气,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烟气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四辊可逆粗轧机产生的油雾直接经20m排气筒排放。
4)硫酸雾板带二车间和原板带车间配置2台可控气氛连续热处理炉、2台铜带坯表面清洗机组、4台铜带脱脂清洗机,压延铜箔车间配置的1台铜箔表面处理机,在生产过程中均产生含H2SO4雾和碱雾,废气分别经抽排风装置抽入洗涤塔净化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净化效率≥90%。
5)铬酸雾压延铜箔车间1台铜箔表面处理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含铬酸雾,设置槽边抽风,废气经抽排风装置抽入洗涤塔净化后,由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6)退火炉废气板带车间轧制完成后,需进行中间退火。带材外表面残留少量油遇高温挥发产生含油雾(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由20m 高排气筒排放。
7)锅炉烟气为保证铜箔车间蒸汽的稳定供应,锅炉房配置4t/h、2t/h燃气蒸汽锅炉各1台。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锅炉运行时产生含烟尘、SO2、NOx等污染物的烟气,采用机械排风系统排烟,两台锅炉烟气分别经15m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
8)无组织排放废气本项目所有废气产生点均设有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熔炼炉和保温炉炉门开启时炉门少量未能捕集的烟气,通过车间系统排风排除车间外;铜带和铜箔轧制过程中产生油雾,设计在轧机上方配置了油雾收集系统,少量未能捕集到的油雾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出。铜带表面清洗过程中产生硫酸雾,设计在表面清洗机上方配置了硫酸雾收集系统,少量未能捕集到的硫酸雾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出。
(3)噪声本项目噪声来源于锯切机、剪板机、空压机、风机、轧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取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设备加强保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废料、除尘器收尘灰、熔炼炉炉渣、废轧制油、废过滤介质、污水处理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和生活垃圾等。熔炼炉炉渣外售综合利用;边角废料和除尘器收尘灰返回车间重熔;废硅藻土(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13-08)、废轧制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04-08),污水处理污泥属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17,废物代码:336-064-17),以上危险废物定期送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和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目前均未产生。本项目运营期生产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和处置,可以实现零排放,对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验收监测结果
1、验收监测工况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中铜华中铜业有限公司正常营运,各环保设备运行状况正常,生产负荷平均为75%以上,符合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况大于75%要求,符合验收监测要求,监测数据有效。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3、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水平连铸及紫铜机组外排烟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要求;原板带车间、板带二车间、铜箔车间轧机产生的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铜带坯表面清洗机组产生的硫酸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铜箔表面处理产生的铬酸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锅炉烟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
项目厂界四周的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环境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
熔炼炉炉渣外售综合利用,目前本项目炉渣暂存于车间;边角废料和除尘器收尘灰返回车间重熔;废硅藻土(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13-08)、废轧制油(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04-08)、污水处理污泥(废物类别:HW17,废物代码:336-064-17)属危险废物,以上危险废物定期送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的可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其他不能回收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总量控制结论
按照“增产不增污的原则”、黄石市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及现有工程环评计算排放量,建设单位纳入总量控制的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12t/a、NH3-N:0.65t/a、SO2:0.9t/a、烟尘:3t/a。
根据项目环评,现有工程排放量分别为COD:1.97t/a、NH3-N:0.051t/a、SO2:0.74t/a、烟尘:1.65t/a。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实际排放量分别为COD:5.12t/a、NH3-N:0.15t/a、SO2:0.033t/a、烟尘:0.997t/a。全厂实际排放量分别为COD:7.09t/a、NH3-N:0.201t/a、SO2:0.773t/a、烟尘:2.647t/a。则本项目符合环评中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
四、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竣工验收调查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环评批复要求。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应尽快整改落实。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检查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考虑本项目影响范围,以项目周围村庄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等。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气对您的影响程度;
(2)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3)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4)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对您的影响程度;
(5)其它建议和要求。
六、验收公示反馈
(1)公众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中铜华中铜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黄石市下陆区铜鑫路特1号联系人:吴业琴联系电话:1387213173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用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在本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告内容之日起1个月内,即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25日。
中铜华中铜业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6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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